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314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楊志明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314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楊志明
- 產製日期: 3911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澄字第314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楊志明「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2條;刑法第100條第1項、第37條第1項;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後段;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