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2909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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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涂子麟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290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涂子麟
  • 產製日期: 3911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290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涂子麟「以圖書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新社會半月刊1冊沒收。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第7條、第12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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