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155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郭衣洞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155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郭衣洞
  • 產製日期: 3907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155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郭衣洞「故意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1條、第1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59條、第66條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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