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2705號判決書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案件名稱: 楊義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270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楊義
  • 產製日期: 39110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27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楊義「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中段、第8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第5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條、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刑法第18條第2項、第66條、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1條第8款;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