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3397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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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劉自振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339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劉自振、王慈博
  • 產製日期: 4002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339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自振、王慈博「煽惑軍人逃叛未遂」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3年。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11款、第4條第2項、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25條第1項、第25條第2項、第26條、第37條第2項、第66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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