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年諫判字第002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易碧樵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年諫判字第002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易碧樵
- 產製日期: 6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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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5)諫判字第002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易碧樵「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減處有期徒刑4年8月。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刑法第56條前段;中華民國64年罪犯減刑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