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年諫判字第001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文章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年諫判字第001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文章
- 產製日期: 6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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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5)諫判字第001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文章「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2年。反動傳單95張、信封95個,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3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8條第2項、第38條第3項、第59條;中華民國64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