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176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徐阿木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176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徐阿木、徐阿連
  • 產製日期: 4105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176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徐阿木「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徐阿連「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2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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