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5年聲字第0575號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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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林逢杰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5年聲字第0575號刑事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相關當事人: 林逢杰
  • 產製日期: 75061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裁判書字號:(75)聲字第057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逢杰犯「妨害兵役等罪」,處刑如附表之記載;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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