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2595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李天生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2595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天生
- 產製日期: 3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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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澄字第259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天生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項、第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