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澄字軍事檢察官聲請書
- 案件名稱: 李格文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澄字軍事檢察官聲請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格文
- 產製日期: 4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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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澄字第18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格文因匪嫌一案業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澄字第1147號判決應予感訓。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9條但書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