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3867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宋水生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3867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宋水生
  • 產製日期: 40102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386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宋水生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另定之。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刑事訴訟法第199條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