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4年諫減字第0172號裁定書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案件名稱: 陳泉福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4年諫減字第0172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泉福
  • 產製日期: 64071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4)諫減字第017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泉福所犯「收受贓物罪」,減處有期徒刑3月;所犯「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減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6年8月;執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6年8月。
    • 法條: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2項、第12條、第5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