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4年諫減字第0127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余正男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4年諫減字第0127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余正男
- 產製日期: 6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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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4)諫減字第012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余正男所犯「意圖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公務上所持有之物罪」,減處有期徒刑4月15日,所犯「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褫奪公權4年;執行有期徒刑6年10月,褫奪公權4年。
- 法條: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2項、第12條、第5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