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40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許達年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40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許達年
  • 產製日期: 4203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安度字第040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許達年「連續供給叛徒金錢」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