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三字第012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蔡萬枝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三字第012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蔡萬枝
- 產製日期: 4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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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三字第01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蔡萬枝「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