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3334號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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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孟琹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3334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孟琹
  • 產製日期: 4112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333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孟琹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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