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12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堆金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12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堆金
  • 產製日期: 4301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三字第012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堆金「藏匿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共同意圖擾亂治安而放火燒毀公署未遂」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項、第12條;懲治盜匪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第3條第2項、第9條;刑法第28條、第26條前段、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1條第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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