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防衛司令部42年剿紀判字第005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鄭志遠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金門防衛司令部42年剿紀判字第005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金門防衛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鄭志遠
  • 產製日期: 42082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金門防衛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剿紀判字第005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鄭志遠「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減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之必需生活非外,全部沒收。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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