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零五八九部隊司令部44年明字第0080號刑事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張朝恩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零五八九部隊司令部44年明字第0080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0589部隊
  • 相關當事人: 張朝恩
  • 產製日期: 44073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0589部隊
    • 裁判書字號:(44)明字第008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朝恩「散布謠言,足以動搖人心」處有期徒刑7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但書、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