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43年審字第000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祿官案
  • 裁判書正題名: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43年審字第000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
  • 相關當事人: 林祿官
  • 產製日期: 4301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字第000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祿官「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6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5款、第4條第2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26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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