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安律字第0484號聲請書
- 案件名稱: 張復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安律字第0484號聲請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復
- 產製日期: 4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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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安律字第048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復因三十年及三十一年受匪訓練在匪方任職行為思想顯欠純正應予交付感化,另據朱振華供稱於三十九年間共同偽造文書等案聲請裁定。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