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6年諫裁字第0007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王修治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6年諫裁字第0007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修治
- 產製日期: 66021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6)諫裁字第000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裁定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86條;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