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一字第005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曲景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一字第005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曲景安
- 產製日期: 4205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一字第005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曲景安「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7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5款、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刑法第214條、第216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