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44年刑判字第6104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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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朱傳周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44年刑判字第6104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相關當事人: 朱傳周
  • 產製日期: 44111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書字號:(44)刑判字第61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朱傳周「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連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2月;「構造謠言以淆惑聽聞」處有期徒刑4月;執行有期徒刑5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刑法第214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條第10款、第92條;刑法第56條、第11條前段、第50條、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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