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覆字第003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辜顏碧霞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覆字第003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辜顏碧霞
  • 產製日期: 43053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覆字第003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辜顏碧霞「為叛徒供給金錢」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被訴違反檢肅匪諜部分無罪。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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