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安元字第1176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

  • 案件名稱: 譚釗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安元字第1176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譚釗、吳少秋、陳嫩俤、蔡培義
  • 產製日期: 45030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安元字第117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譚釗、吳少秋、陳嫩俤、蔡培義不付軍法審判。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前段;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7款、第231條第1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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