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聲字第0018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王起元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聲字第0018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起元、王子芳、王文燦、梁文卿
- 產製日期: 4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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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聲字第001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起元、王子芳、王文燦、梁文卿各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