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年諫判字第006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孔慶林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年諫判字第006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孔慶林
- 產製日期: 6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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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5)諫判字第006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孔慶林「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4條;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