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復字第0007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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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陳阿朝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復字第000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阿朝、周瑞勳
  • 產製日期: 4402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復字第000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阿朝被訴供給叛徒金錢部分無罪;其餘部分公訴不受理。周瑞勳無罪。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3條第1項、第295條第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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