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10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莫天瓊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10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莫天瓊
  • 產製日期: 45011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10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莫天瓊「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3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第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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