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7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亞琳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7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亞琳、李宿得
  • 產製日期: 4411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07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亞琳「故意陷害誣告他人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李宿得「幫助故意陷害誣告他人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有期徒刑2年6月。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11條前段、第216條、第210條、第169條第2項、第28條、第55條、第56條、第59條、第30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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