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宿得

    •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特字第75號
    • 判決主文: 幫助故意陷害誣告他人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