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7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翁碧雪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7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翁碧雪
  • 產製日期: 4407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07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翁碧雪「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連續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1年;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8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5款、第4條第2項、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刑法第216條、第214條、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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