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6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余順澤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6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余順澤
  • 產製日期: 4407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06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余順澤「共同為叛徒購辦其他使用物資」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參加叛亂之集會部分免刑。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4款、第8條第1項、第9條前段、第12條;刑法第28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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