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6年審特字第001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吳雪堂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6年審特字第001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雪堂
  • 產製日期: 4605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6)審特字第001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雪堂「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使用偽造之證據」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橡皮章2顆、反動標語2張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169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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