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防衛司令部46年銖判字第0030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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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余韻桃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金門防衛司令部46年銖判字第003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金門防衛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余韻桃
  • 產製日期: 46041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金門防衛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6)銖判字第003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余韻桃「連續散佈謠言足以搖動人心」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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