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八軍司令部46年晝晁棠字第003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龍興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八軍司令部46年晝晁棠字第003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第八軍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龍興
  • 產製日期: 46042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第八軍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6)晝晁棠字第003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龍興「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人心」處有期徒刑3年6月。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40條第2款、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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