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五○二一部隊46年屏則更字第000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鑑超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五○二一部隊46年屏則更字第000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5021部隊
  • 相關當事人: 李鑑超
  • 產製日期: 4605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5021部隊
    • 裁判書字號:(46)屏則更字第000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鑑超「連續散佈謠言,足以妨害治安搖動人心」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42條前段、第40條第1款、第174條、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第6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56條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