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3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何綿山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3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何綿山
  • 產製日期: 46073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審特字第003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何綿山「共同為叛徒供給金錢資產」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6款、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28條、第37條第2項、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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