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2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蘭軒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2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蘭軒
  • 產製日期: 45091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審特字第002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蘭軒「故意陷害誣告他人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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