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蘭軒

    • 當時年齡: 45 歲
    • 當時職業: 海軍總部服務總社聯誼社雇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審特字第24號
    •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