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0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萬開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0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萬開、楊應秋
  • 產製日期: 45111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審特字第000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萬開、楊應秋「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3年;被訴走私部分均免訴。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6條第4款;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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