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五九四八部隊45年奉堃審字第000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鑑超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五九四八部隊45年奉堃審字第000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5948部隊
  • 相關當事人: 李鑑超
  • 產製日期: 4509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5948部隊
    • 裁判書字號:(45)奉堃審字第000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鑑超「連續散佈謠言,足以妨害治安搖動人心」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2條、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第6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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