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五十七師司令部53年恆判字第0010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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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張起才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五十七師司令部53年恆判字第001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第五十七師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起才
  • 產製日期: 53080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第五十七師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3)恆判字第001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起才「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上官」,處有期徒刑6月;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57條;刑事訴訟法第246條;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2項、第15條;刑法第11條、第96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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