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八六四八部隊47年正審字第0057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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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劉志翔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八六四八部隊47年正審字第005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8648部隊
  • 相關當事人: 劉志翔
  • 產製日期: 47110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8648部隊
    • 裁判書字號:(47)正審字第005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志翔「戒嚴地域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6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公物上所有之物」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其餘部分無罪;思想部分交付感化,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40條第2款、第173條前段、第175條;陸海空軍刑法第93條第2款、第15條;刑法第336條第1項、第50條、第51條第5款;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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