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3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曹菊祥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3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曹菊祥
  • 產製日期: 5209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2)警審特字第003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曹菊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74條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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