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18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蔡式宣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2年警審特字第0018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蔡式宣
  • 產製日期: 52062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2)警審特字第001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蔡式宣「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戒嚴地域無故離役過三日」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2條第3項、第12條;陸海空軍刑法第93條第2款、第15條;刑法第51條第5款、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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