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防衛司令部49年良判字第005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伸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金門防衛司令部49年良判字第005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金門防衛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伸
  • 產製日期: 49092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金門防衛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9)良判字第005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伸「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3年6月;「預備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5年;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汽球3個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戰時軍律第5條第3項;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9條、第38條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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