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特字第002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管旭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特字第002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管旭光
  • 產製日期: 4810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8)警審特字第00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管旭光(即管毅)「將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漏叛徒」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前段、第4條第1項第2款、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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